中汽信息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
专注于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中汽信科2023年拍摄剪辑及传播服务
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信息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,中汽传媒(天津)有限公司、中汽知识产权(广州)有限公司与中汽信息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管关系共同招标,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,出资比例为100%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。
2.1标段名称:拍摄剪辑及传播服务集中采购项目
2.2项目概况:2023年中汽信息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拍摄剪辑及传播服务进行整合采购。项目类型包括:活动拍摄执行、视频剪辑制作和传播服务等。具体项目类型需求见下表:
项目 | 项目需求/解释 |
活动拍摄执行 | 通过对中汽信科相关拍摄活动需求的理解,进行符合项目要求的摄影、摄像、导演、脚本撰写、道具、灯光、人员、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。 |
视频剪辑制作 | 提供符合相关活动要求的快剪服务;进行视频整体制作,包括脚本设计撰写,剪辑素材、特效、纯特效以及动画和配音等。 |
传播服务 | 包含主流媒体、抖音、微博、知乎等资源。 |
投标人根据以往项目经验,提供活动拍摄剪辑及传播类方案案例,应包含活动拍摄案例、视频剪辑案例、活动传播案例等,能够充分体现投标人执行能力和服务质量。
2.3实施地点:覆盖全国,以京津冀地区为主。
2.4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后一年
2.5 最高投标限价:无
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,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、业绩等条件:
资质要求: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及以上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及范围(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)。
财务要求: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证明材料。
其他要求: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二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,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在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(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服务承诺书)。
3.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。
3.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1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;
2)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;
3)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;
4)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;
5)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;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;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;
6)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;
7)被责令停产停业,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,暂扣或者吊销执照;
8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9)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/)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10)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各省级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11)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(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/查询结果为准);
12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对有意向参加的投标者,主动联系招标人,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2023年6月16日17:00。
5.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:
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-06-29 14:00,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,正本壹份,副本肆份,并进行密封处理。
5.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。
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
联系人:齐琳玮
电话:13388038705